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: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、可燃液体、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;因此,它利用自身吸收显热和潜热的能力发挥冷却灭火作用,是其它灭火剂所无法比拟的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,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。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。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、液体火灾时,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,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,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,并左右扫射,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。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,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,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;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,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,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。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,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,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,造成灭火困难。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,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,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,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,则灭火效果更佳。
注意事项:制度规范内容检查内容1、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,应避免倒放、雨淋、曝晒、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。2、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-10-45℃范围内。3、 灭火器放置处,应保持干燥通风,防止筒体受潮腐蚀。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,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。4、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,进行定期检查。使用推车式灭火器时,将其后部向着火源(在室外应置于上风方向),先取下喷***,展开出粉管(切记不可有拧折现象),再提起进气压杆,使二氧化碳进入贮罐,当表压升至0.7兆帕~1兆帕时,放下进气压杆停止进气。
灭火器一经开启,即使喷出不多,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***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,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,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。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,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,更换已损件、筒体进行水压试验、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。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。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,如器头、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,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。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,并检查内壁,不应有明显锈蚀。水压试验不合格,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。他把灭火器放在他专门设计的手推车里,他希望有配备这种灭火器的巡逻队,在起火地点立刻扑灭初起的小火,从而减少爆发重大火灾的次数。